观景阳台与阳台的区别?
首先,在建筑物里划分两个区域,分别叫做:景观阳台和阳台 一般我们所说的“阳台”是封闭性较好的、带有窗户的、有顶棚的区域;而“景观阳台”大多是开放式的、没有或者少有窗子的空间。 从国家建筑规范标准来看,无论是“阳台”还是“景观阳台”都是没有面积限制的,也就是说开发商可以在任何地方任意设计成“景观阳台”或是“阳台”,只要他们不偷工减料,不违规施工,那法律就管不着了! 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比如说为了节省成本,提高利润率等等的原因,很多开发商在设计楼房的时候都把所谓的“阳台”做成“景观阳台”来出售,这样一来,业主买到的房子实际使用面积就会减少不少,因此消费者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啊!
其次呢,就是楼上的那位仁兄提到的产权的问题啦~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的。从物权法的角度出发的话,只要是经过规划验收备案的房屋,其所有权包括土地使用权都应当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公共用地除外)。所以一般来说,不管是阳台也好,景观阳台也罢,都是属于整个小区公共区域的一部分的。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如果“景观阳台”是被包进了房屋的建筑面积之内,那么它就和房屋本身一样具有独立产权。这样的话,一旦开发商出售房屋,这个所谓带“赠送”面积的“景观阳台”就归购房者所有了……
最后一点我想说的就是关于物业管理费的收取问题了 一般情况下来说,物业管理的费用是按照业主的房产证所载明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但是由于一些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会把所谓的“景观阳台”算作赠送面积,这个“景观阳台”就没有被计算到房屋产权证上所记载的面积内。对于物业管理部门来说,这部分的建筑面积就不存在了,也就自然不会向这部分业主收取相应的物业费了。但这样对其他的正常交费的业主是不公平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