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产假多少天2019?
据福建省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该市政府近日通过了《宁德市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待遇》,明确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7天的产假;满4个月不足6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4天的产假;6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可享受30天的产假。 同时明确了职工正常分娩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规定,女职工怀孕已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或生产时遇到难产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给予护理假(陪产假),护理假为15天;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以休探亲假,但应凭医疗机构证明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按规定给予假期。
此前,国家法定产假天数为98天,福建省产假已高达158天,而在福建之外,北京、上海等地产假也超过128天。 但与这些地区相比,宁夏、湖北等省份则略显“落后”,目前仅将产假确定为98天,且不允许延长。 2018年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妇女怀孕期间不得进行国家规定的第Ⅱ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减轻劳动强度,并合理安排作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