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查胎儿畸形?
怀孕12周至22+6周,是胎儿器官系统发育的关键期,也是胎儿畸形高发时期;孕期检查与监护尤为重要。 孕中期(13-27+6周):进行常规产检、评估孕期状况、筛查妊娠期特殊疾病。同时根据情况增加超声检查频率和次数,观察胎儿发育情况。
孕晚期(第28周及以后):重点评估分娩方式及产时风险,筛查孕期重要指标是否正常,并评估胎动情况。对胎儿发育异常等情况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理措施。 根据《孕前健康检查技术指南》建议,在孕前或孕初应通过询问病史、查阅既往所患疾病和治疗情况等方式,了解夫妻双方既往所患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及其治疗情况并对症治疗,以免对生育造成不利影响。 如果在孕检中发现胎儿有异常情况,先不要恐慌,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如继续妊娠,则应在孕24周到26周四筛(产前筛查)或孕25周到30周行三筛(产前诊断),以确定胎儿发育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直接终止妊娠。如果发现胎儿严重畸形,应立即终止妊娠。
另外,很多准妈妈从自己或周围朋友怀孕的经历中得知,孕期某些药物使用可能致畸,因此一发现有先兆流产的迹象就惶恐不安,马上停用一切药物,甚至连补钙、补铁等必需维生素都不吃,这种做法并不妥当。事实上,只有在明确孕妇处于孕早期并且出现胚胎停育的征兆下,才需要严格遵医嘱用药。如果没有明确指征,擅自停药,甚至不吃叶酸、钙片等,反而会增加发生不良结局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