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收什么监管?
2013年5月,《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通过。第76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监察机构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改进建议。 《私募管理办法》规定,基金行业协会承担对本协会会员的自律管理职责,依法对本协会会员实施纪律处分。
从法律和制度上来讲,对于基金行业的监管主体实际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即主要由基金行业自律组织和证监会进行自律管理和行政处罚。 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从业人员,将由基金协会根据章程的规定,给予警示、约见谈话、要求限期改正、吊销会员证书等处罚;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资人采取限制基金交易等措施。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登记管理,建立登记备案数据库,及时公布私募基金信息,并可以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