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深圳人才公寓?
1.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安居人才公寓: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 (二)申请人本人在本市范围内未享有任何形式的住房福利(包括自建、自建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且具有本市户籍;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深圳市租赁房屋住满2年以上(以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并且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无房证明的原件;
②出租房屋的合同原件及租金缴纳证明;③承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出证机关公章。
④租赁备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证明材料中证件均为原件,如为结婚证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在深圳人才特区办公室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后,在线提交申请资料;
第二步:相关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通知申报单位领取批复文件;
第三步:申报单位收到批复文件后,应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和引进审批手续; 第四步:引进人才拿到《接收函》后,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档案迁转和相关手续; 第五步:用人单位凭《接收函》到所属区人才部门领卡。
3.相关说明
(一)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及时向所在工作单位所在地人事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无人事档案的,不予审核通过。
(二)申请人为深户毕业生的,不再发放《高校毕业生安置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派遣通知书》,申请人凭学历及学位、身份证、深圳市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等材料,直接到受理窗口申办;
非深户毕业生的,仍按原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