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气压多少?
天气气压是2004年发布的气象行业基本技术标准,于2013年进行了修订,现行标准是《天气气象测量技术规程》(QX/T 51-2013),由中国气象局发布并实施。本标准是对《天气雷达观测和记录规定》、《天气探空观测和记录规定》进行整合修订而成。 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素要求 地面气象站应当具有自动记录风力速度与风向、温度、湿度、气压、能见度等基本要素的功能;高空气象站除具备上述要素的记录功能外,还应当能够测记云高、垂直速度、散射参数和水汽压等附加要素。这些要素的数据项及其测量定义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二、测量精度要求 各主要要素的测量精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大气探测使用的各种辐射温度计、气压计和气体分析仪等仪器设备,在其设计规定的测量范围内,其测量误差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测量精度是指在规定条件下,重复测量时所引入的误差不超过一定限值的能力。它反映的是某一测量方法或观测系统对被测量对象定量刻画的正确程度。在误差范围内,一次测量结果可以被认为等同于其它多次测量结果。
三、信息格式和报文要求 大气的各项物理量都有与之对应的表示符号和计量单位,在数据传递和数据处理过程中必须保持完整性和一致性,不能随意更改。为了便于管理和使用,应对采集到的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归类。不同来源和数据类型的数据应分别存储,并标识产生该数据的仪器代码、日期和时间等信息。 在标准状态下的各种大气物理量的信息格式和报文见附录A。
四、数据质量控制和数据处理 各气象站应当制订本站的数据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人员职责、文件控制流程、资料审核批准权限和程序、数据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及故障情况统计和处理方法等内容,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