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做贷款的有多黑?
一直以来,做贷款的中山镇的人有很多,但是大多是为工厂或者本地的房地产行业做贷款的,最近,越来越多的人从事此类行业,贷款的利率和服务质量变得参差不齐,水平也有高低,那么,究竟是哪些原因造成银行贷款利率不同的?
一、银行方面:各商业银行其信贷资产质量不同,所以其发放贷款的成本(也就是风险溢价)会不同,所以其贷款利率也有不同。
二、个人方面:不同的贷款申请人的资质不同,也就是说,申请人是否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工作是否稳定,婚姻状况如何,资产多少,是否做抵押,抵押物的优劣等等,都会影响到其贷款利率。
三、贷款用途:如果是用于个人消费,那么利率相对较高,如果是用于企业经营,相对利率较低。
四、抵押物或者质押物:对于银行来说,质押物的安全性大于抵押物,因为抵押物有可能会变现偿还贷款,质押物几乎不可能,所以,用房产或者车辆等一些价值较低的质押物抵押的,其利率相对较低,可能是几厘,甚至可能是不用支付利息的,用股票或者债券等有价证券抵押的,利率也比较低,可能是日息万五或者万三分一。如果用银行票据等一些货币资本作为质押物的,其利率就相对较高,一般是在5%左右。
五、期限:同样是贷款10万,如果是短期贷款,五年期以下的,其利率可能会高于五年期的,但是,如果贷款年限相同的情况下,短期贷款的利率绝对低于五年期的。
贷款期限越长,那么,利息支出就越多,如果贷款人能够承担短期还本付息的压力,那么,贷款期限相对较短,可以减轻自己的利息支出负担,根据自己的资金实力和未来的资金回款预期,来确定贷款期限。
另外,利率水平也是不同,这里就出现一个法律问题:如果双方签订借贷合同时,约定月利率为3%,但是,在实际履行时,一方付的利息少于约定的利息,那么,是否视为自动终止合同了?
由于没有约定付息的期限,那么,对方是否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支付之前的利息?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禁止高利率,其中规定:禁止高利贷。借贷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担保人提前扣下地付的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