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怎么做好?
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必须牢牢把握不偏离。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根本举措是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根本动力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体系稳健性,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把握了上述关系,就能在推进金融工作中更好地处理好“稳”和“进”、“破”和“立”的关系,用金融的改革发展稳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一是防控重点领域风险。要继续依法依规做好“僵尸企业”等“退够出清”工作,精准施策化解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流动性风险。要加强居民住房、汽车等可选消费领域信贷管理,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致性、连续性。要引导规范地方金融和“类金融机构”发展,加强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管。要坚持“降杠杆”与“结构性去杠杆”并举,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二是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要健全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风险约束和损失吸收的资本金约束机制,形成风险内生化机制。要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强化“软信息”监管和“软约束”执行,推动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完善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组织、业务、市场、产品及模式创新,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是健全监管体系。要厘清政府与市场对金融领域经济行为的边界,完善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微观金融主体基本业务活动监管为基础,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对法人金融主体非基本业务活动及金融跨区域业务行为进行辅助监管的“中央—地方”二元复合金融监管体制。要加强对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和微观审慎监管措施的协调,强化“双峰”监管模式下金融行为与审慎监管主体之间、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之间以及金融监管和宏观管理间的协调,并健全监管协调约束和追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