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厉害还是明星?
你们说的都对,但都不全面 你们说的都是官本位思想,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简单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权力与名声的关系。 我们知道,在现代社会,影响人们行为的两个基本要素是权力和利益。权力是我们可以动用的资源,而名誉(包括社会名望和公众形象)则是我们期望从外部获取的利益。所以,我们可以把影响人类行为的元素归结为“力”和“名”两个字。所谓“名利”就是这么来的。
根据二八定律,20%的人拥有80%的财富,20%的人拥有80%的名利。也就是说,80%的名利被20%的人占据了。如果以100分为满分的话,那么20%的人拥有的分数大概是80分。80-90分的群体占60%,70-80分的群体占20%。50-70分的群体占10%....以此类推。 所以,我们可以得到一个著名的公式:M=P×F(M代表名声,P代表权力,F代表人数)。即: 名声(M)=权力(P)×人数(F) 或者说,一个人有名,就相当于她/他掌握了一定数量的F,因为出名就是要让人关注你、了解你、谈论你,而这一切的前提就是你要具备足够多的F。如果你仅仅想获得1个F的关注,那就需要1个P;但如果你想要获得10个F的关注,就需要10个P了。
回到最初的问题:县长和明星哪个更厉害? 这里我们就需要引入一个重要的概念——帕累托效率。如果一个社会的资源配置达到了帕累托有效率状态,那么就意味着再也找不到任何一种方式增加任何一个人的福利而不减少其他人的福利。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再重新审视县长和明星这个命题。 如果我们从个人的角度出发,以1个人计,假设理想状态下我们可以获得的最大值是100分(这个分值无实际意义,只是为了研究方便而已)。那么,要获得最大的名声价值,我们需要付出相应的权力代价和牺牲一定的数量。换句话说,如果我们要想从20%的人群中获取20%的名誉,我们就必须从另外的80%人群中获取80%的权力以及一半的数量。 也就是说,对于每个人来说,要达到名誉最大值,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
(1)拥有足够的权力,即P≧M/F;
(2)受到足够多的人的关注,即F≧M/P;
(3)尽可能少的付出成本,即P+F≦M。 当条件(1)、(2)达到一定程度,且相对满足(3)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说这个人是很"成功"的了。此时,我们把前面两个条件相加,即可得出判断成功的通用公式: P+F>M/P 在这个公式里面,如果我们将P和F都理解为个人,则意味着个人的成功取决于个体的能力(个人所具备的知识、技能等生产性要素)和个人奋斗(努力程度)。 而如果我们将P理解为政府或组织的权威,也就是公共权利,那么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得出衡量政治成功的方程式: M/P > F/P 这个数学模型告诉我们,当政者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一方面,他要尽其所能地去做出成绩以赢得公众的认可;另一方面,他又不能好高骛远,否则就会劳民伤财,事与愿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