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怎么领养婴儿?
我想提一下,其实有很多在中国的收养中心。 例如在北京就有两个,一个是在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里中心商场)3层308室,另一个是位于海淀区的北京市慈善义工协会收容助养部。 在浙江杭州也有一个收养服务中心,具体地址在拱墅区小河路67号。 这些收养中心的网址我贴在下面了,有申请收养意向的朋友不妨去看看,了解下再提出申请。
韩国的收养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是亚洲施行收养制度较早的国家之一。 据韩国政府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在全国共有超过40万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根据《家庭幸福促进法》,只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才能收养儿童。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对收养者以及所收养儿童的具体要求。 从立法角度讲,韩国实行限制收养制度。从实际来看,每年仅有约三分之一的申请人获得收养许可。 对收养者的要求包括: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无子女或虽有子女但已满十八周岁;
(三)有固定的收入来源,生活能够自理;
(四)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或者智力残疾等可能伤害被收养人的疾病。
对拟收养儿童的要求包括:
(一)未满十周岁;
(二)无生理缺陷;
(三)非孤儿,即亲生父母仍然健在。
收养者与被收养者之间应当没有法定的近亲属关系,如父女、母子等。 但被收养儿童的生父母为收养者的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的除外。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