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怎么有北京大学?
无锡的确有个“北京大学”,不过不是教育部直属的那个北大,而是一家民办学校。民办大学以盈利为目的,和公办大学有很大不同。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高校名称应当与主办单位或者设置单位的姓名或名称一致,与其办学层次种类相符,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等字样。民办高校名称应当在招生宣传、证书等招生材料以及校园环境中予以标明。
“无锡北大”的全称是无锡北京大学华侨置业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举办者是北京大学华侨置业有限公司,办学层次为专科层次,其举办者北京大学和名称中出现的“北京大学”并不是一回事。
民办学校名称不规范往往与利益有关,一些社会资本利用名校名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骗取学生的信任,最终损害公众利益。民办学校名称规定中特别指出,未经批准,冒用国(境)外名义,误导公众的学校名称,应当认定为非法办学。民办非营利性学校的名称须在民办学校名称中间或尾部标明“学校”或“培训”字样。
民办学校的命名问题一直是教育法规范的重点。从2002年开始,教育部不断升级管理手段,要求民办教育机构必须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的命名规范。
2002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反映其举办者、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别特征等,不得含有可能造成混淆的语言,标识或冠名,不得以不恰当地使用“国际”“华夏”“中国”“全国”“世界”“全国”“华中”“华北”和“中西”等字样,也不得冠以“华北”和“华南”等数字含义。不得借国家机构名义或作引人误解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