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球员轮休在哪看?
其实这个赛季开始之前,联盟就已经有关于轮休的政策了,但是并没有执行。这个赛季开始以后,联盟一直允许球员在连续征战4场后休息一场,或者连续征战6天后休息一天。但是这个政策是隐性安排,没有明文规定,所以球队和球员都可以选择遵守或是不遵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95%的球队在和球员签订合同的时候都有一条附加条款,就是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给球员安排轮休。而95%这个数字也是我估计的,因为联盟30支球队中只有两支没给球员签署轮休协议(老鹰和老鹰)。至于为啥不给那两支球队的球员签轮休协议,原因有点狗血.... 因为那两支球队的球队老板是对夫妻,而且都是出了名的铁公鸡,以前联盟和其他球队老板谈续约或者建队时,都要看看他们有没有钱,如果认为有钱给,才会和他们继续谈下去。所以在当时联盟其他球队都给球员签字的情况下,这两支球队因为没钱给球员签订轮休协议也算是合情合理的。
不过今年联盟好像对轮休的政策进行了调整,要求更多的球队加入到实行轮休的队伍中来。因为据我所知,现在有很多球员和球队在商谈新合同的时候,如果合同中不加入关于轮休的条款,那么该球员将会自动拥有是否轮休的选择权。举个例子,之前麦迪在火箭时期,因为伤病等原因,他曾经自愿选择了轮休,而没有参加一些比赛的复出,如果当时没有这条约定,麦迪是没有权利这样做子的。而现在联盟大多数球员都在合同中加入了这样的条款,使得他们也拥有是否参赛的选择权 ,而不再是球队主教练和总经理的个人意志的体现。当然这种自主选择对于球员来说可能是一种福利,但是对于联盟整个赛事的安排和观赏性上确有下降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