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可以堕胎吗?
韩国是允许未婚生育的,因此也允许堕胎。但是,堕胎必须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进行。 首先,禁止非法堕胎。根据韩国法律,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不得生育子女。对于已婚妇女来说,如果丈夫同意她怀孕并准备负责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她就可以合法地打胎了;反之,就不行。对于未婚女性来说,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否则也不能打胎。 所谓“特定情况”是指:
1.如果胎儿患有严重疾病的话,孕妇可以要求终止妊娠。不过,在终止妊娠之前,医生必须提供三种解决方法:一种是引产(利用催产素诱导子宫收缩而分娩),一种是剖腹取胎,还有一种是中止妊娠(注射药物迫使妊娠终止)。
2.如果先前不知情的孕妇在怀孕期间发现自己患了某种严重疾病的话,也可以请求终止妊娠。 3.如果孕妇因某些特殊情形(如强奸、暴力侵害等)而遭受精神创伤的话,可以通过心理咨询来挽救,但若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咨询仍无法消除心理创伤的话,则可以请求中止妊娠。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婚前还是有配偶者,只要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同居生活无论多久,均不能产生婚生关系,亦不能形成事实婚姻。
对于这种情况,即使未婚先孕并要求堕胎,也是不合法的。 另外,根据《韩国儿童保护法》第68条之规定,即使是亲生父母也不可以在未成年子女知情的情况下将其送养。即使是处于法定监护人地位的父母也不可以在未征得未成年人同意的情况下为其做出涉及重大人身关系(包括是否结婚、是否堕胎等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