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立信如何被罚?
2018年5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对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亚科技”或“公司”)及董监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立案调查。经查明, 公司存在下列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会计差错更正信息;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签署情况以及部分重大合同纠纷; 三、在未经审计的情况下,将前两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全部计入2014年度财务报表,导致2014年度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数据发生重大错误; 四、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逾期债务逾期未偿情况。 五、其他违反证券基金领域监管规定的情形。 中国证监会认为,以上违法行为的发生原因在于公司内部控制失效和董监高对公司相关情况的知悉、报告、审批程序不到位并存在违反勤勉尽责的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对金亚科技给予警告,并处六十万元罚款;对郭东辉等19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万至三十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