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产品企业?
一、农业企业的概念 《公司法》未对“农业”进行界定,但《证券法》中涉及“农业”的概念,认为是指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一般认为,农业指的是种植业(作物栽培)和畜牧业(畜禽饲养)。我国的“农业”是狭义的,仅包括农作物和畜禽两类产业。 但近年来,随着人口不断增加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肉、蛋、奶等农副产品需求不断增长。为了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扩大再生产,一些企业开始进入农业领域。这些从事农、林、牧、渔生产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统称为农业企业。 二、农业企业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将农业企业划分不同的类别。
1.按资产构成,可分为农业生产企业与农业流通企业。前者主要是指从事资源开发、产品生产和加工的企业,如粮食企业、棉麻企业、糖料企业、烟草企业、水产企业以及畜牧企业等的统称;后者主要是从事农产品收购、销售和批发零售的公司和企业,主要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肉类联合加工企业、水产品冷冻厂、粮油食品进出口企业和乳品企业等等。
2.按企业功能,可分为农业生产型、加工型和商贸型的农业企业。其中,农业生产型农业企业是指利用土地和劳动力等自然资源,通过植物和动物的生殖繁衍,直接向市场提供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生产经营性组织。它又可分为传统农业企业与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两种类型。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创新驱动,以农业产业化发展为方向,我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主体、新业态,主要有:
1·专业大户。一般指具有一定资金规模、经营能力突出和带动能力较强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
2.农民合作社。是由一定的社员依据一定原则组成的,实行民主管理并以服务成员、开展活动、获取收益为目的的一种社会组织。目前主要开展的业务有:为成员提供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组织开展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信息服务;收购、深加工和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兴办为本社成员的经营性事业。
3•农业企业集团。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采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建立的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农业企业。它是将相关联的几个或几个行业的农业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形成跨行业经营的大型综合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