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住院怎么报销?
2019年7月爸爸查出肺癌,在上海某三甲医院住院治疗,手术很成功,后面进行6次化疗+30次介入治疗(每次介入住院3天),今年5月份病故。 先说结论: 上海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就医,在参保地规定定点医院,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一、普通门诊 去社区卫生中心门诊看病(除外门急诊特殊疾病),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 (注:社区门诊看病的发票,记得留存好,年底到居委会报销) 如果需要去医院门诊看,则先扣除1200元/年(老年病人1000元/年)的起付标准后,再按比例报销。
二、住院费用 以2018年的政策为例,说明一下医保住院如何报销: 注:在职职工住院,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超过1万元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住院医疗保险范围,由参保人员自负。
三、门急诊大重病 门急诊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从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共同支付。
四、特殊病门诊 特定慢性病、特定重大疾病等可以在指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医疗费用按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结算。
五、异地就医 在异地工作或在外地居住,确需异地就诊的参保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经当地社保机构同意后可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异地就医人员需参照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有关规定执行。若异地医院不具备相应医疗条件,可回沪就医。 特别提醒: 1.以上所有报销内容都需要提供对应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 1.社保卡
2.身份证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含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医疗费清单、处方笺、药品和试剂使用审核表等相关书面材料)。
4.收费票据(如采用银行划账方式的,不另提供收据)。
5.《门(急)诊病历》、《入院记录》、《住院医嘱单》及《出院小结》复印件(均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