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方面能罚款吗?
可以,但只有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在试点。 依据2017年8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和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在北京、上海地铁内手机外放、大声聊天、打闹嬉笑等影响他人乘坐地铁的行为可处警告或最高200元罚款;而在深圳,“在列车上吸烟”可处五百元罚款;“在车站、车厢等公共场所吸烟”可处二百元罚款。
据媒体此前报道,由于地铁是全封闭的车厢,在列车的运行途中,车厢内的空气需要每小时更换一次,因此有地铁运营方工作人员称,即便有人故意往窗外痰吐,也不能直接吹进车厢,“要不会弄脏的……” 其实,对于“不要在地铁内吸烟”这一规定,许多人都是心照不宣的,但在个别地铁线路,尤其是老线路,仍有部分烟瘾较大的乘客“铤而走险”。
不过,今年元旦起,在深圳乘地铁再不用怕别人“闻烟味”了——根据新修订的《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地铁里抽烟将受到5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本次通过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入车站、进入车站不按秩序排队进、出闸或者逗留、乞讨、卖艺、拾荒等影响地铁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且拒不改正的行为,可处以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留意到,本次通过的修订草案比之前的草案,有数处修改。比如之前的草案规定,携带充气气球、自行车等进站乘车且拒不改正的行为将被处以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在实际执法中,有执法人员认为该项规定较难执行,因此此次未将上述物品纳入禁带范围。市人大法制委表示,禁带有关物品且拒不改正的行为纳入行政处罚,属于此次修订的重点问题之一。但经过调查研究,并考虑到目前治安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相关上位法和国内其他城市地方立法中未有将携带充气气球、自行车等物品限制出行的行为纳入行政处罚的先例,且该项规定在实际执行中确实存在难度,因此本次通过的修订草案删除了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