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长期投资免税吗?
目前,国家还没有关于股权投资免税的政策文件。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投资可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般来讲,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可以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一)取得股权时支付的价款或者有关协议约定的价格;(二)直接为取得股权发生的有合法凭证的税费和相关费用;
(三)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包括律师费、会计师费等; (四)其他经认可的、合理的相关费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被投资企业的亏损不能抵减投资方企业的盈利。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份制改制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第二条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建立的企业,经营期间的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予以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投资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因母子公司之间存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上的划分,其生产经营所得应独立报送纳税,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息收入应当作为应税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收入不得在税前扣除;若为未经工商注册成立的主体,则视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其取得的收益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得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免征中小企业投资项目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将继续对小微企业(含民营中小企业和外资中小企业)从事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3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最高限额20万元,实际贷款利率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部分,仍由借款人承担,中央财政据实结算并全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