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能带烟吗?
现在坐飞机已经不可以带烟了,之前有买好烟准备带到美国去的可以放开了,海关没发现就不用被罚款了! 之前看到网上有人从美国买好烟带回中国,看他的行李都要被罚款了………哈哈…… 这下好了,连国内都不让带烟了,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禁售烟草。
以前在机场免税店买烟,价格还是很实惠的,一条芙蓉王大概200出头,现在居然涨到了400+,真是可怕的存在。 现在在机场买烟都是这种柜子里摆满了,想买的话要排队,而且每人只能买两条。
因为烟草现在属于管制物品,所以不能网购,而机场卖的又贵,于是有些人就动起了偷烟的念头。
就在今年5月份,深圳机场就发生过一起盗窃案,一个旅客在过安检的时候报称自己有违禁品想要托运,经过检查,他在行李箱里夹带了15条高档香烟,于是就被请进警局喝茶了。
一、关于烟品的数量规定
根据《关于实行烟草专卖管理的通告》(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第四条规定,个人乘坐车、船跨市携带香烟50条(1万支)以内、雪茄100支以内,可凭有效证明,比照托运自行携带。这一规定明确指出:旅客所购烟品是托运比照品,不是行李物品,既不受旅客购买车(船)票上标明的限量携带品斤两限制,也不受《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51条旅客携带物品限量品规定(不超过20千克)限制。
二、关于烟品的携带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没收的烟叶、烟草制品、走私的烟草专卖品以及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拍卖。”根据《拍卖法》第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举办的拍卖活动,应当办理审批手续。”第二十三条规定:“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按照以上条款的规定,烟品受国家烟草行业专卖管理,实行国家专卖、定点经营,不属于市场流通产品,公开拍卖烟品需经审批后方能进行,并且烟品拍出后,受竞买者必须持拍卖企业出具的该烟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成交确认书》或拍卖烟品《随货同行联》)方可承运。如果没有相关手续烟品的来源就缺乏必要的法律证明文件,承运烟品即为违法行为,一旦货物被没收将给旅客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烟品拍卖后已不是原所有者的自用物品,而是商品,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铁道部(84)铁自卫字65号文件规定,该烟品已不能托运比照品携带。因此,这一物品只能办理托运。
根据以上法律条款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广州铁局对上述问题做了如下答复:(1)对持相关有效证明,确属自用物品的5条以下烟品可随身携带,不得超过5条。(2)5条以上30条(含30条)以内的,凭有效证明,在始发站、中转站经安检、行包办理点办理“比照行李物品包裹请勿自带”托运、到站领取(简称“站到站”)的托运程序,5条以上30条以内的烟品,按规定只办理“站到站”托运。既可在始发站办理,也可在中转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