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称为老基金?
2019年3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其中对“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准则》明确规定,不得买卖或者变相买卖非公开交易的证券;严禁利用信息优势或地位优势损害投资者利益…… 对“违反职业道德”的界定包括:
(一) 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个人私利;
(二) 在交易过程中接受任何与交易无关的个人请托;
(三)在信息披露环节故意隐瞒有关信息或提供虚假报告;
(四)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或其他侵犯投资人利益的行为。
同时,《准则》还列举了8种应当拒绝的交易行为,包括:
(五)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提供资金、证券等,为他人融资或出借账户供他人进行证券交易,以及承诺提供贷款帮助;
(六)通过非正常渠道收取费用或报酬;
(七)以投资顾问之名从事非法活动;
(八)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