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还款属什么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具体业务情况, 公司应设置“应交税费”、“未交税费”两个专有科目,进行核算;对需要预提的税金,通过“预提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转销。下面详细介绍这两个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 一. “应交税费”科目 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确定的各项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1.小规模纳税人交纳的税费,由“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科目各自明细科目核算。
2.一般纳税人交纳的税费,分别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① 购入货物发生的进项税额,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科目核算;
② 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销项税额,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科目核算;
③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还应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用于核算和反映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生的增值税额及月末需交未交的税款。
④ 一般纳税人发生纳税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直接冲减“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发生纳税检查应补的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⑤ 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相应栏次。
⑥ 期末,将“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转入“未交税费”科目。
二. “未交税费”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未付的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