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中国有驻军吗?

章健峰章健峰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抗日战争爆发后,为共同抗击日本法西斯,根据中美两国政府签订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及《中共同盟国官兵相互救援协定》,大批美国军人来到中国,与中国军民并肩作战。

最突出的是美国“飞虎队”,即在美国陆军航空队正式来华前,美国飞行员和机械师以“中国航空运输服务公司”名义来华,秘密对日作战。1942年初,为统一美空军在华领导和指挥,陈纳德受命将组建中国空军时的美籍军事人员全部纳入美国陆军航空队的领导之下,并以志愿大队为基础编组“中国空军美国航空队”,由史迪威节制并受蒋介石的指示。“飞虎队”的宗旨是协助中国共同抗击日本法西斯,隶属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

1943年8月,美参战一年后,根据三国协定组建的盟军东南亚统帅部在华盛顿成立,史迪威就任统帅,飞虎队改称第十四航空队,在中国战场接受中国的节制。史迪威统帅的是盟军东南亚战区,包括缅甸在内的东南亚地区。当时由日本占领的华东,华南地区尚不属于其作战范围。因此盟军人员在上述地区活动,不属于执行盟军作战任务。

1944年,美军与中国军队共同在豫湘桂地区对日军作战中,曾发生过美国军人在湖南衡阳、广西桂林等地被日军俘虏的情况。被俘的美军士兵不属于集中营管理的被俘人员,应被看作普通战俘。

日本无条件投降后,盟军在东亚、太平洋地区的司令美国麦克阿瑟将军根据“波茨坦公告”中的规定,1945年8月30日曾颁布“3号命令”,宣布日军投降办法。该命令规定日军在中国(除了被日本占领的原东北三省由苏联红 军受降外)投降事宜,仍由其司令官冈村宁次大将在中国华北的“日本中国北方军队”和华中的“日本中国南方军队”负责“同中 国政府洽商”,“受降事宜”由冈村“直接与中国战区盟军总司令洽商”。至于在华南日本投降事宜,则由日军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与中国政府直接交涉。

中国战区盟军总司令蒋介石于同年9月5日颁发受降命令,17日下达具体受降地点。美国军人参加中国战区日军受降,参加接收日军投降的人员是根据中共同盟国的“共同派员检查俘虏日军兵士及武器之协议案”派遣的。当时只有部分美国军人作为盟军的“军事代表”参加各地日军受降仪式,他们携带武器,着军服,身着盟军臂章或佩戴受降徽章。但盟军军事代表的人数,按规定只在参加受降仪式的盟军人员总人数在3人以内,如在3人以上时,同盟国每国不得超过2人。受降仪式的程序是:日军俘虏向中国和盟军受降人员举枪致敬,宣布无条件投降,并交出土枪。中国和盟军受降人员向日军俘虏“微笑回礼”。

美国军人来华受降不是执行军事作战任务,他们只是参加日军受降仪式。因此不是驻军。

综上所述,美国军事人员1945年9月至11月间在中国参加日军受降仪式,不是在美国政府的直接控制和指挥下执行军事作战任务,只是根据“波茨坦公告”,接受日本投降,因此不是军事驻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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