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算疏散吗?
这个问题有点意思,首先说结论: 1、封闭阳台不算疏散;2、开敞式阳台(就是和室内相连的落地窗)也不算是疏散;3、开敞式阳台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作为避难走廊使用。 对于第一个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以下定义: 所谓“安全出口”,是指通往室内的垂直逃生出口或直通室外以及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门。所以从定义上看,安全出口是用于疏散的通道。但是要注意的是,这个“通向室外的门”必须是能直通室外地面的门哦!如果是一个敞开式的阳台,那么它并不能直接到达地面,因此并不算一个真正的安全出口~ 如果把阳台封起来呢?那其实就是一个房间了,这个时候阳台就具备了成为安全出口的条件啦~ 但是要注意一下,这里所说的封闭式阳台指的是在建筑平面中,将阳台围成封闭的空间,也就是题主说的封闭阳台。而对于高层建筑的挑出式阳台而言,由于这种形式的阳台是在立面上的挑出部分,而并不是平面上的一种功能空间,而且其本身也具备一定的耐火性能。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将其视为安全出口的哦~~
再谈谈第二个问题,对于开敞式的阳台到底是不是一个疏散通道的问题,目前并没有明文规定来进行界定。所以这个问题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判断才行。比如上海某写字楼的案例中就认为开敞式阳台是可以作为疏散使用的,其主要依据在于开敞式阳台的存在为人员疏散提供了足够宽裕的安全区域。而在另一座高层建筑当中,由于考虑到了开敞式阳台本身的消防安全隐患,因而没有将其作为疏散通道来考虑。
至于第三个问题就比较有意思啦~ 首先我们得明确一点,作为疏散通道的开敞式阳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被允许使用。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21》第8.4条规定:当开敞楼梯设置于建筑中庭时,可作为避难所使用,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进行保护。也就是说,想要用开敞楼梯来作为避难所在使用的话,首先得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行: 第一点就是该楼梯必须设置在中庭部位。第二点是开敞楼梯间的高度不能低于7m。第三点则是开敞楼梯间的内墙不应被用作承重构件之用。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开敞台阶的高度必须在1.1m以上~ 在以上的几个条件下,开敞楼梯才可以起到一个类似于避难走廊的作用~ 所以说啊,在设计高层住宅的时候还是得多多考虑一下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