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2015总决赛裁判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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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决赛的裁判团队是由王学新,于嘉,程磊,刘铁组成,这个四人都曾参与过CBA半决赛的判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半决赛广东与辽宁的第一场比赛里出现了一个小插曲。当时辽宁队球员在发球时故意用手碰了篮圈,根据规则这应该是一个违例,但主裁判王学新并没有选择吹罚,辽宁队因此也获得了两次加罚的机会。赛后辽宁媒体《沈阳日报》批评了主裁王学新的不专业,并称“这种失误太致命”、“这种错误不应该出现在总决赛舞台上,希望不会再出现类似低级的失误。” 不过从目前的报道来看,这四名裁判都参与了此前三天的半决赛,并且表现的较为公正,没有受到太多质疑。

作为国内最高水平的职业篮球联赛,CBA近年来一直在致力于提高比赛的竞技水平和比赛质量,而公平合理的裁判执法是保证高水平竞赛的必要条件之一。相信随着联盟统一了各个赛区的裁判队伍后,加上国内裁判员不断的加强业务培训,CBA的裁判水平会在以后的比赛中不断提高,呈现给球迷更加优秀的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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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总决赛于4月23日凌晨落下帷幕,新疆队在主场以1:0击败北京队,夺冠成功。然而,这一轮比赛再次因有失公允的裁判问题而舆论哗然,引起球迷们的极大不满。据媒体报道,新疆队之所以能在主场夺冠获胜,完全是因当值主裁判多次错漏判而得到的优势。

由于中国篮协长期实行的裁判承包制和裁判聘用政策问题,使本应“清白公正、铁面无私”的职业体育裁判成为篮协牟取经济利益的工具和一些当官裁判寻租的资源,致使中国篮球运动在裁判问题上屡屡陷入丑闻和争议的泥潭,严重影响中国篮球运动的声誉和持续健康发展。对此,我们以为,终结中国篮球裁判丑闻和争议的多发频发顽症,当务之急是要从切实转变裁判使用和管理运营方式入手,对现行政策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作出积极修正或改革。

现行裁判承包制和聘用制不利于对裁判行为作有效监督,是诱发裁判丑闻和争议难以有效克服的重要根源,应予及早废止。近年来,中国篮协为了加强对裁判工作的管理,实行了所谓的裁判属地化管理承包制,将全国的职业体育篮球裁判分别承包分包或委托给地方篮协管理,被承包裁判的资格认定和裁判员等级的升降、工资、福利、待遇等全都由地方篮协负责;中国篮协则对地方篮协裁判的业务表现和工作成果按照积分进行考核,以此决定对地方篮协的承包费核拨。但这种裁判承包制的不良功能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由于被承包裁判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全由地方篮协给付和保障,使裁判成为地方篮协(实际是地方体育部门或地方政府)的“内部人”,在执法中就难免有“护犊子”和偏袒裁判“娘家人”的主队的现象发生;其次,由于裁判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与地方篮协的考核积分相挂钩,而裁判的积分又完全受中国篮协支配决定,因此,地方裁判的“主家人”地方协会就得仰仗“婆婆家”篮协的鼻息行事,这就不可避免使本应“铁面无私”、秉公判罚的裁判实际上成了中国篮协的“内部人”和“雇员”。

在职业体育篮球运动日益市场化、对抗日益残酷的形势下,仅靠裁判内部的“自律”和裁判的自觉来自我约束,是很难管好裁判,确保裁判“铁面无私”、“秉公判罚”。从一些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看,为了有效防止裁判出现“黑哨”等“不当”判罚行为,通常的做法是,裁判实行独立于俱乐部、地方体育部门和国家体育部门(如国家联赛委员会)之外的“中立者”管理,由专门的裁判协会负责管理,由裁判协会与俱乐部或国家联赛委员会签订裁判聘用合同,支付给裁判的工资报酬等也由裁判协会核发。这种裁判聘任制和裁判协会“中立者”管理,使裁判对俱乐部、地方体育部门、国家体育部门等“内部人士”形成“不偏不倚”,使其在实施裁判过程中可以超脱于各种来自“内部”的不当“压力”,使裁判行为不受“不当”因素的干扰影响,确保当值裁判判罚的“清白”、公允和不偏不倚,有效防止出现一些“不当”裁判行为,也使“黑哨”的可能性大为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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