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神州租车怎么样?
2013年8月,我在北京分公司入职并租了一辆宝马三系 320i 租赁期限1年 落地价45万新车 加上保险费等一共花了65万左右。期间没有发生过事故,按时交付租金,遵守合同。
到期后,我于2014年7月底从外地回京办理手续,当时联系分公司,告知我没有车了 车辆已经被转租给其他客户 让我找总公司(上海)去办手续。给我一个上海的地址让我把余款打到这个账户,我打了过去。然后就一直没消息了。我再打就发现被拉黑了! 打电话投诉到总公司,总公司让转达分司解决,分司推脱总公司让转达第三方处理。第三方面孔冷淡,说话不客气,让我不要纠缠。态度极其恶劣。后来再打电话就不接了。 再然后我就以欺诈为由起诉到北京分公司,要求返还剩余租金以及违约金等共计40多万。(总租金是79万多,已经支付35万多)
开庭审理时,神州租车派律师出席并出示了一份与我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和一份与第三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是我签的,内容显示我将一辆车租赁给神州租车,而《融资租赁合同》却是另外的第三方公司签的,同时出示了我打款的银行凭证。 庭审中,我对神州租车出示的证据真实性认可,但对证明目的不认可,并提出自己的证据,即转账记录。最终法院采纳了我的意见,判决神州租车胜诉,驳回我的全部诉求。
我认为,首先,该公司存在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况;其次,该公司的行为属于恶意拖欠,而不是善意违约;该公司利用我与他们签订合同时,对我方不利条款故意隐瞒,导致我重大经济损失。根据以上情况,该公司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