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如何回收?
A的51%是绝对控股,B持有49%。按照公司法,股东间关于股权转让是自由的(不自由的是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所以,只要B愿意,就可以转让全部或部分给A,但必须通知其他股东,否则侵犯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是,A收购B的全部股权是不可能的,除非B同意。因为无论多少,B持有的都是49%。对于有限公司而言,一个股东持股超过半数就掌握了控股权了;但对于股份公司来说并不是如此。这是因为股数越多则每股价值越低,作为股东的话语权也越弱。理论上讲20%以上的股权就能相对有效地控制一家股份公司了(这里说的控制是指对公司战略和经营产生影响,不涉及股东权利)。
另外需要了解的是,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对于股票的流通性规定不同。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任意流向市场,而只能协议转让。这就会造成一个问题——如果B不希望转让自己的股票,那么A就无法取得该部分的股权。为了增加交易的灵活性,我国《公司法》允许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金来收回股东投入的资本金,同时,法律也赋予了各股东以利润分红等途径收回投资并获取收益的权利。 一般来说只有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才能收回投入的资本,而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都要计入收益进行分配,从而要缴纳20%的个税。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一般”情况,即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股东是不能直接从公司拿回自己出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