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离婚率高吗?
目前,中国人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因此我们常常听到有人说:哎呀!这都赶上美国人了。美国人的离婚率真的特别高吗?
其实,美国人离婚并非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容易,而且,在一些宗教家庭里是绝对不允许离婚的,比如浸信会教徒和犹太教徒。一般州婚姻法规定,想要离婚的人必须要在该州居住满一年,而且有些州的规定长达三年。有的州不但要求你在该州有过一年的居住历史,还要求你在提出离婚申请的该郡(市)实际居住至少六十天。居住条件的规定就是为了防止人们跑到离婚规定容易的郡(市)胡乱申请。如得克萨斯州就规定一方必须在申请离婚所在郡有90天以上的居住历史。加利福尼亚规定的一年居住历史和180天的该郡居住历史,但军人或其配偶在加州的军事基地驻有六个月的话可以申请离婚。新泽西州和俄亥俄州等一些州对居住时间规定得更长。还有一些州规定双方必须分居达一年的时间才可以离婚,如新罕布什尔州和佛蒙特州。哥伦比亚特区要求分居六个月才可以提出离婚。
在美国,通常有三种方式处理离婚财产问题:
一是双方协商,自行决定如何分配;
二是聘请律师,对簿公堂,由律师为自己争取最大化的利益,最后由法官裁决该如何分配家产;
三是去家庭法庭,请求法庭指派一名家庭关系诉讼员,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就财产如何分配进行调解,家庭关系诉讼员在双方之间奔走斡旋,制定出一份财产分配计划,交回家庭法院,由法官审查这份计划,并在计划被批准之后成为一份有约束力的协议。
从法律上讲,美国的离婚案实行“无过错”(No fault)原则,就是说,即使一方有过错,但只要另一方同意,他们仍然可以离婚。但事实上,一方有过错,法官在判案时还是会影响另一方的“净身出户”。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一方有过错,对另一方离婚时的财产分配确实会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