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指的是多大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称为未成年人” 。也就是说,只要你的年龄在16岁以下,你都属于未成年人了。这个规定是法定的,具有强制性。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规定的对象是不包括16岁及16岁以上在校学生,因为在校学生的教育属义务教育的范畴,国家承担这个年龄段的人群的教育任务。
一般我们常说的“儿童”其实是指14周岁以下(或18周岁以下)人群;而“少年”则是指14周岁以上(或18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 在司法实践中,青少年犯罪的案件通常是以“未成年人犯罪”还是“青少年犯罪”来界定。
我国对未成年犯的刑事惩罚是有限制的,比如限制减刑、缓刑适用比例高等等,这都是在“未成年人”概念的基础上建立的制度。所以如果将青少年直接认定为成年人,这些制度就会失去意义甚至产生歧义。 从法律角度讲,青少年与儿童的区别在于,青少年有明确的身体界限,而儿童没有。对于青少年的身份认定是有明确年龄界线的,而对儿童的认定却没有。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年龄划分只是法律意义上的,而非生物学上的。也就是说,17岁的少年即使长到了20岁,也不属于成年。这是因为,法律规定成年必须基于一定的生理成熟度,而身高体重等身体指标不是判断是否成年的重要标准。所以,虽然17岁的少年已经长进了20岁,但就其心理和精神而言,仍属未成年人。 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承认,事实上,大部分中国学生仍然属于未成年的范畴——尽管我们可能已拥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