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多大为大型企业?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主要指标——员工人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企业从业人员(雇员数)在500人以下的为小微型企业; 而中型企业的定义则相对模糊,“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上600人以下”、“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中,属于中型企业的约占23%”“中小企业中约98%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型企业标准的占1/3左右……” 可见,不同口径下对“大型”的定义差别极大。
其次,我们看一下国际上其他国家对大企业(Big Business)的定义。 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将企业按年收入划分,收入高于某一界限的企业就被归为 Big Business一类。以制造业为例,这一收入的界限为1.4亿美元。 欧盟委员会将销售额或资产超过一定数额的企业定义为大型企业。其中,德国立法规定的标准是,销售额超过100亿欧元的企业即为大型企;法国的规定则是,资产在10亿欧元以上的为大型企。
我国台湾地区“经济部”则以企业股东权益总额作为划分依据,将企业分为大型与中小企业两类。其中,股东权益达到或者超过新台币100亿元的为企业集团的大型企业;而中小型企业的股东权益则在100亿元以下。 如果单从企业规模考虑,上述各国家或地区都将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划为大型企业范畴。 但考虑到企业规模越大,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越多,一些国家对互联网新兴企业的扶持策略就有所区别。我们在这里将互联网类公司单独列出。
综上,如果单纯比较数字,可能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确实符合某些国家(包括中国在内)对企业大型企业的认定标准。 但是,我们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在于:中国的互联网企业大多数都是从事网络零售业的新兴企业,这些企业大多集中在电商行业。而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件,在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目前仍然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范围。即使阿里腾讯这样的互联网企业,从规模上看可能是大型甚至超大型集团了,但行业属性决定了他们享受的待遇仍然和中小微企业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