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五行属什么时候?
《五行大义》指出,“木者,生长之义”,而“火者,阳光万物,焚木露金”;这里明确说道,“木生火”。 《周礼.天官》“大宰之职.……四时祭名山、林泽之所,曰:'朝日',祀于东;'夕月',祀于西。"郑玄注引汉儒说:"木阴也,故东祀日;金阳也,故西祀月。"这是中国最早的关于木主生发,金主收杀的记载。 到了晋代,郭璞在注释《穆天子传》时,引用当时流行的五行学说,认为“木,寅也。火,已也。土,季也。金,酉也。水,子也。此五者各有所属之时焉。”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木是春季,火是夏季,土是秋季,金是冬季,水是长夏(小暑大暑之间),这五种元素各自有不同的所属时节。
可见,在汉代之前,人们已经普遍接受了一种观念——“木生火”。 东汉学者王充所著的《论衡.言毒篇》中指出,“夫火炎上,木性仁。仁者,德也。其理宜亲,故火炎上,则木叶脱;阴阳交,则霜雪降。”这里将阴阳交互作用关系与四季变化进行了对比,认为冬天寒冷草木枯落,春夏天热草木发芽,正是水火阴阳交替的结果,这其中并没有提到金属元素。
而南北朝著名学者郦道元在注释《水经》时,提到了不同性质的水会产生不同的生态影响——清冷之水滋润万物,炎热之水使万物干燥,中性之水让万物平和。具体而言就是,“润下者,滋形化气,流湿停云,膏润园林,润泽原野,滋物莫弗利。”这里的“潤下”与上文中的“寒水”一样,都是指阴盛阳微的水,这种水属于有毒之水,对人的伤害较大。相比之下,“炎上”之火就对人无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