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多少算非企业合并?

蒋雨飞蒋雨飞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控股比例是控制权的衡量指标,而不是合并的必然条件。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假设A持有B 90%股份,为B控股股东):

1、当A通过B实现对C的控制时,因为C的股权结构比较复杂(有国有,也有个人)而难以判断A是否具有控股权;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评估报告确认是否存在控制。

2、如果A先收购了B所持有的C的股份,从而拥有了C的50%+1股的表决权,那么A当然就对C拥有控股权了;这时候A再通过B返还给C原股东部分或全部现金和/或股票,达到减少A所直接持有的C股份,同时保持A对C的控股权不变的目的。其实这里A就相当于将C当作“工具”来使用,只不过这种工具是通过B间接持有C的股份。 是不是通过间接方式持有资产,就视为非企业合并行为呢?并不是;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言,判断依据并不取决于资金以及实物的输入输出情况,而是基于业务实质的分析。

麻松良麻松良优质答主

判断企业合并,主要看是否能够取得被投资方净资产和相关资产,相关资产是否包含商誉,商誉是企业合并的一项重要特征。

企业取得被投资方的股权比例超过50%就可以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按照规定就可以将被投资方纳入合并范围进行企业合并。如果股权比例超过50%没有达到100%,这种控股情况下按照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包括编制合并报表。

非企业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如以非同一控制方(非合营方、非联营方)的固定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取得被投资方的股权,取得股权后能够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不能按照企业合并处理,而是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这样会计处理的理论基础是认为换出方取得了经济利益的流入,形成了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的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以支付非货币性资产为对价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按照以货币性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的相关规定处理外,投资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可以以现金、非货币性资产,通过转换股份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也可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股份超过50%(不含50%)没有达到100%的,如果不是企业合并,可以纳入合并范围编制合并报表。企业与非同一控制方可以协商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取得对方的股份,也可以通过出资双方的母公司进行非同一控制方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取得股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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