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多少?
公办性质幼儿园:收费统一收取,标准按物价局收费标准执行,幼儿园根据物价标准调整并报物价局批准后可进行相应调整。
民办幼儿园:幼儿园收费实行备案制,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及住宿成本,考虑市场需求、家长承受能力、本园等级和普惠性认定条件等因素确定,按学期收取,家长可以充分根据自身选择缴费入园。幼儿园调整收费,应经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向家长公示后执行。
教育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按学期(按5个月计算)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因故退(转)园,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收取天数和在园天数,按照“家长申请、园长核实、双方确认”的原则,按月结算,多退少补。
家长申请缓缴保教费、住宿费的,提交书面申请,经幼儿园批准,可暂缓缴费1至2个月。缓缴期满,家长继续申请缓缴的,经幼儿园批准,可再适当延长缓缴期。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或生活提供的便民服务,确有必要收取相关费用的,可按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服务性收费项目包餐费、校车费,代收费项目为意外伤害保险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儿童保健费、学习用品费。
幼儿园在园幼儿可自愿离园或休园。离园是指在学前教育年限内,根据幼儿身心发展需要,由家长申请、经幼儿园同意终止在园学习。休园是指在学前教育年限内,因病等原因无法正常来园且需停学治疗,由家长申请、经幼儿园同意暂停止在园学习。
幼儿离园、休园或幼儿园歇园(停班)的,涉及费用,按家长申请、园长核实、双方确认的原则,按月结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