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部门是赤字部门吗?
部门预算是在政府预算的框架下,以财政支出的资金来源划分基础,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将政府预算中的各项收入和支出清单予以细化分解,具体分配到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的年度收支安排。从部门预算的定义可以看出,它属于政府预算的一个分支。 与部门预算相类似的是机构预算(Institutional Budget)。但机构预算的概念外延更广,因为它除了包括政府部门之外,还包括非政府公共机构(如公立学校、公立医院等),并且这些机构的预算并不一定要编制成详细的收支清单。可以说部门预算是机构预算中的一种特殊情形——即所有收支都归集到政府部门并需要编制详细清单的情形。
在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下,我国实行“一级财权,一级人事”的制度设计。因此理论上讲各级政府的各部门应该都有对应的资金预算。但实际上,目前我国还处在政府预算改革和完善阶段,很多地方的部门预算尚未做到全面到位。目前,在我国只有省级及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才有完整的部门预算;而国家级别部门预算尚处在逐步完善阶段。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预算管理制度是从政府支出管理的角度建立起来的。要编好一个部门的预算,就必须首先该部门有多少支出,哪些支出属于政府预算内资金,哪些支出属于政府预算外资金,然后再根据这些资金的数量和性质分别向预算或会计核算反映。如果某个单位没有收入来源,则其所有的支出都要依靠上级财政拨付,这时单位的财务就处于“没钱花”的困境之中。反之,如果一个单位通过自身努力工作,不但能够完成自身的职责使命,而且还能有一定节余,那么这是一个多赢的局面——“上层”减少了需要调剂安排的财力数量,“中层”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而“底层”却增加了个人收入。这种“多赢”的局面正是我们实施部门预算想要实现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