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为什么不给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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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贷款”和“非法放贷”,法律界限很细,但现实中很难区分! 很多案子,一开始就是去银行贷款没成功,然后对方去起诉他;或者先签了借款协议,然后到期还不上,银行去起诉他……所以,在法庭上经常看到双方的争辩:你这是金融借贷(合法),我这是民间借贷(也合法)……

2.公安、检察院、法院都不直接办理借贷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向借款人、出借人、证人等调查案件真实情况。

3.公安、检察院、法院办理借款案件,都是依职权审查。 如果发现涉嫌违法犯罪,就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所以,你被警察带走时说的每一句话都很重要,很有可能成为将来定罪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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