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无形资产?
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
(一)专利权,指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授予发明创造申请人在一定期间内依法独占使用该项发明创造的权利。包括制造、使用和销售该专利产品以及转让该专利权和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发明专利(系自然科学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主要是涉及产品构造、形状改进发明);
3、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的设计)。
(二)非专利技术,指不为外界所知的、从市场上无法直接购买得到的有关技术知识和经验,包括生产配方、产品公式的制作方法、资料、图纸、数据等技术秘密。非专利技术一般包括技术方案、设计方案、工艺流程、技术知识、经营管理Know-how等。
(三)商标权,指专门在某一商品上使用某特定品牌(或标记)的权利。在我国,实行自愿注册原则,除涉及人用药品以及必须使用商标的几种商品,使用商标必须注册外,使用其他商品的商标可注册,也可不注册。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内为专用,享有独占权,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可使用,其使用者不享有独占权,不以法律保护。因此,企业应依法注册商标,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记。企业拥有着作权的商标,可比照无形资产进行管理。
(四)著作权,指拥有者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作品依法享有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上述权利可全部、部分由作者享有或者授权行使。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文字、口述、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美术、建筑、摄影作品、电影、工程设计图纸、软件等。
(五)特许经营权,是指企业在特许经营的特定地区和特定时间,从事经营某产品或劳务的权利。(六)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土地管理法所确认的用益物权,用户在国家规定的期间内,对其支配的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和收益权,可以种植、建筑等。但不得出租、转让、买卖和交换,也不得用作赔偿顶替和折价顶顶购买,以保证其合理开发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