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算不算企业所得?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作价出资。从法律角度看,增资应该属于企业所得(当然,这是理论上讲,实际中可能会涉及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费)。 不过,现实中很多企业增资是没有任何对价的.在这种情况下,其实质就是股东向公司的赠与.如果所有股东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对价体现的是税后利润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部分股东是人个,那么应当分别确定每个自然人股东应税所得金额,以每一股对应的税款作为个人所得额缴纳20%的所得税。 另外,按照新税法精神,企业发生增资行为时,除了与投资者签订书面的投资协议外,还应明确约定股权价格确定的程序和办法,并保留好有关证据证明该项投资的真实性,否则就很有可能要缴纳所得税了。
一、哪些增资行为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1、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接受股东或他人注入的资金,但该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而不是用来分配给股东(投资方)的;
2、企业因购买原材料、商品,而向银行借入款项,然后在经营过程中将贷款转化为实收资本的行为。此时,尽管实收资本增加了,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也同时提高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能为负数,但利润总额为负数;
3、企业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其它债权人的投资,如以非货币财产抵偿所欠债务,从而增加注册资本的;
4、企业收取的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收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而不是发给当事人的;
5、企业因被侵占、挪用财产而进行赔偿损失,并从其他应收款中追回的资产,用以补充注册资本金的。
二、哪些增资行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1、企业资本金在银行借款,在经营中又归还了借款,这种“借货”行为实际上是股东(投资方)未实现的投资收益;
2、企业收取的利息、股息、红利等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