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温州产假多久?

白煜琮白煜琮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女方产假六十日,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前两款规定增加的假期期间,属法定休假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不属法定休假范围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增

加产假15天”。第九条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你们应该分别享受相应的假期权利(具体天数请以当地政策为准),但是工资和福利待遇应当按正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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