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可以要钱吗?
火车票作为运输合同凭证,购票人向铁路运输企业支付票款,铁路运输企业出具车票并提供相应的旅客运输服务,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客运合同合法有效。在旅客乘坐高铁的过程中,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按照规定提供服务并收取相应票款,同时负有保障旅客出行安全的法定义务。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车票票面记载的时间、席别、场所和规定的运价,将持有效车票的旅客运送至车票载明的目的地。在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本案中,李某应当支付相应的运输费用,某铁路局集团公司应当按车票载明的车次为李某提供相应的运输服务,但李某在上车前即已死亡,其身亡系自身健康原因所致,不是铁路运输企业在李某上车后在运输过程中的行为所造成,且铁路运输企业不存在李某未进站乘车而放行其他人的重大过失行为,李某继承人应当全额返还。
当然,李某继承人乘坐同次列车奔丧,可持有效证件予以申请,承运人是应当办理退票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