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老怎么办理流程?
一、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及“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因家庭矛盾、离婚等导致户内成员间不存在关系的,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例如:公证处的弃权声明公证书、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相关证明;属集体户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籍卡原件、复印件)
(3)本人及被收养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二、办理程序 公民在申请被收养登记时,应填写《被收养人登记表》等材料,并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领取《捡拾弃婴报案证明》。
(1)派出所办理接收手续,核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出具《接受遗弃未成年人报告审批表》报分局审批。
(2)公安分局审核同意后,签发《收养证》并通知派出所。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查工作,上报市公安局。经核准后,由市公安局核发《收养证》。
四、收费标准及办法 根据京价(商)字[1992]第059号规定,办理被收养登记收取手续费20元/对,证件工本费9元/个。